根据《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高性能集群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研究院将在1月24日后对计算机集群进行升级并加强管理,集群的升级将没办法保留已有账户的数据。为了平稳过渡,对已有账户和数据采取以下方案处理:
1. 所有账户均需要按照“管理办法”重新申请使用。
2.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老师和学生的账户重新申请成功后需在1月24日前完成数据的导出。
3.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老师和学生的账号不重新申请的,需按照“管理办法”补交2024年度的使用费,并在1月24日前完成数据的导出。
4.非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老师和学生的使用者,需按照“管理办法”补交2024年度的使用费,并在1月24日前完成数据的导出。
5.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账户需由课题组导师与研究院签订集群服务协议及对公转账支付费用;校外账户由使用者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6. 研究院拟于2月15日完成系统升级并重新开放使用。春节假期【1月26-2月6日】计算机集群关闭,升级完成后未备份数据将被清除。
具体处理方案和缴费流程需要咨询的老师和同学请联系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卢老师,18066312873。
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
2024年1月14日